[海安资讯] 不得随意涨价!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告诫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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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6053 | 回复0 | 2023-6-5 10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IP:江苏南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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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市市场监管局
关于规范夏粮收购行为的提醒告诫函

全市粮食收购经营者:
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夏粮收购环节市场经营行为,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,防止各类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,现对全市各粮食收购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:

一、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和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遵循公平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自觉增强主体意识,切实履行法律责任,依法诚信经营。

二、要在显著位置公示、告知粮食收购价格,依法明码标价。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、不按质论价、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。

三、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,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强制检定工作台账,保证所用计量器具及时报检,确保准确有效。对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、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、未经检定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。

四、国有粮食企业、基层粮库在收购粮食过程中,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,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。

五、应当加强自律,立即开展夏粮收购环节自查自纠工作,自觉维护市场经营行为。

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夏粮收购检查力度,从重从快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,并依法公示处罚信息。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粮食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,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,请拨打12345、12315进行投诉举报。

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6月3日   

来源:海安市监之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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